新时期济南交警的楷模——李洪振

作者: 时间:2025-01-09 点击数:

李洪振,男,中共党员,我校1998级交通专业二区队学生。2001 年投身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现任济南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城市高架路大队政委。

先后荣获“全国五一劳动奖章”“全国优秀人民警察”“全国公安交警系统执法标兵”“全省先进工作者”“山东省第二届百姓喜爱的人民警察”“首届济南市百姓喜爱的十佳民警”等多项荣誉,荣立个人一等功 2 次、二等功 1 次、三等功 3 次,作为党代表和团代表光荣出席了山东省第九届党代会和共青团全国十六次代表大会,担任济南市第十一届政协委员、济南市青联委员,并当选济南市 2008 奥运圣火传递火炬手。

从警24 载,李洪振传承并发扬了济南交警的优良传统,始终秉持规范执法、以人为本的公仆情怀;具备扎根基层、爱岗敬业的拼搏精神;拥有勇于探索、改革创新的进取意识;彰显服务人民、无私奉献的崇高品质,树立了新时期公安交警忠于职守、执着进取、勇于拼搏的良好形象。通过不懈努力与实践,他总结出“十看十对”工作法、“三快一满意”工作要求和“五个到位”工作目标。针对十八大以来交通警卫工作的新形势、新要求,李洪振秉持警卫工作“万无一失、一失万无”的原则,积极探索新模式,在原有“4 + 2”工作模式基础上,摸索出“核心严控、中端疏导、远端分流,以面保线、纵深管控、立体防御”的新型警卫模式,成效显著。参加工作以来,李洪振共收到锦旗 20 余面,感谢信 30 余封,他以卓越的工作成绩为济南市交警这面旗帜增添光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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