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学生在实验前必须按规定进行预习,明确实验的目的和要求,了解实验的基本原理。
第二条 实验过程中,学生要听从教师和实验人员的指导和管理,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仔细观察实验现象,认真做好实验记录。要爱护公物,节约用电。实验完毕后,要按要求认真整理实验平台和实验器材,经教师验收合格后方可离开实验室。
第三条 实验结束后,学生应认真撰写实验报告及相关法律文书,要求图表清晰、字迹工整、原始数据齐全、数据处理准确、讨论和分析问题简明扼要、表达清楚,按教师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交实验报告。
第四条 学生应自觉遵守实验室的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实验课不得迟到、早退。违反者应视其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直至令其停止实验。
第五条 实验时,要严肃认真,不许喧闹谈笑,不做与实验无关的事,不动与实验无关的设备,不进入与实验无关的场所。
第六条 实验课一般不允许请假,如必须请假需经教师同意。无故缺课者以旷课论处,缺做实验一般不予补做,成绩以零分计。
第七条 保持实验室良好的工作环境,由各中队根据实验课程安排制定值日表并严格按规定值日,打扫实验室卫生。